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17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选工作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和相关部门复审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按规定将相关企业报省商务厅备案,并纳入遂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问题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遂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遂宁市商务局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25-232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