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贯彻落实税款担保改革措施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海关总署发布了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遂宁海关已按照政策要求落实汇总征税担保等税款担保业务相关改革举措。现将海关汇总征税业务公告整理如下,供广大企业查询了解、宣传应用。


链接:

1.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224/index.html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5号(关于关税保证保险应用于汇总征税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62521/index.html

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036774/index.html

4.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联合发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外贸稳增长的公告http://www.customs.gov.cn//chengdu_customs/519425/fdzdgknr1/bggg48/519408/341101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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