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税款担保改革措施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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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了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
遂宁海关
已按照政策要求落实汇总征税担保等税款担保业务相关改革举措。现将海关汇总征税业务公告整理如下,供广大企业查询了解、宣传应用。
链接:
1.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224/index.html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5号(关于关税保证保险应用于汇总征税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62521/index.html
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036774/index.html
4.
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联合发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外贸稳增长的公告http://www.customs.gov.cn//chengdu_customs/519425/fdzdgknr1/bggg48/519408/341101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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