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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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决定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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