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全面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决定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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