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商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性资金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建立合理的服务业价格收费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督。
2.负责全市物流产业推进和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和组织贯彻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推进物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
3.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5.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组织编制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6.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指导和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督办涉及市场经济秩序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企业开展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
8.拟定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加强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9.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0.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援助任务。
13.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管理以遂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4.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疫情防控有序有效。一是坚持网格管控。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厘清各自具体负责的177个企业点位,做好了商超防控、餐饮管理、会展促销等常态化防控工作。二是坚持包片督查。局班子成员和六个科室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对所包片区点位开展常态化指导、督查,截至目前共发系统内通报71期,督促整改具体问题467个。三是坚持应接尽接。广泛动员,健全台账,全市商务领域从业已完成接种21476人,接种率99.3%。四是加强市场保供。督促德麦盛、遂宁新都等大型商贸流通保供企业,提前与成都、重庆等地供应商签订预购协议,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有力有序。
(二)服务业发展有序推进。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大调研,围绕服务业增加值各项支撑指标、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目标任务实现。二是加强统筹。履行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市委绩效办的沟通,将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重点支撑指标以中心目标任务的形式下达,形成条块结合的指标考核体系。三是健全体系。初步构建以大文旅、大物流、大数据为重点和以商贸会展、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教育体育为支撑的“3+4”产业体系,实施服务业九大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现有规上服务业企业120户,创建服务业强县2个、服务业集聚区5个。
(三)物流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开通遂宁陆海新通道班列,威斯腾公司、高新区、市政府分别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成都青白江国际铁路港管委会、重庆重庆国际物流枢纽管委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二是帮助龙头企业解难纾困。推进威斯腾公司重组工作,加快对接省级相关部门,指导企业组织货源,协调舱位常态化发运货物,加快推动开通遂宁至欧洲班列(中欧班列)。三是夯实项目基础。射洪市城南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2021年度四川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资金项目支持名单,四川万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物流供应链服务建设项目、遂宁市顺意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遂宁市智慧物流配送云服务平台项目入选2021年四川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项目。全年实现物流业总收入1035.2亿元,同比增长6.1%。
(四)社会消费持续回暖。一是城市消费进一步扩大。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省级步行街提升改造、河东新区绿色五彩之心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原中铁八局商混站“三旧”文旅改造等3个消费中心城市项目建设,城市消费更有品质。二是农村消费进一步便利。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蓬溪县、大英县被列入“四川省农村智慧物流提质增效项目”首批试点县,全市216个农村电商网点整合提升为106个,乡镇民营快递网点覆盖率达100%,农村共同配送率达到90%以上。2021年蓬溪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目前全市共有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4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三是传统消费持续回稳。全年餐饮收入61.50亿元,增长21.5%,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2.1%,基本达到疫情前水平。四是新型消费蓬勃发展。网络购物、无接触配送、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实现快速发展,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送货到家、网上订餐等业务,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全年全市电子商务主体超7000家。1-12月,实现网络交易额174.5亿元,同比增长28.6%。
(五)外贸基本盘趋于稳定。一是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保排位、保增幅”为目标,将省政府下达我市货物进出口增速27%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进出口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将已争取到位的1400万元中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物流、信保等项目给予企业资金支持。二是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实施全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平台作用和独特优势,强力推进特康、欧美产业园等外向型专业园区建设。目前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即将送省政府常务会审定。三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成效明显。组织90家企业200余种产品参加第十八届西博会展览展示。组织重点外贸、内贸流通、电子商务和物流等16家采购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织14家(次)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广交会、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万企出国门”活动,帮助企业搭建贸易合作平台。
(六)城乡流通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城乡共同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加快推进成乡高效配送试点市建设,整合城市日常配送网点3000余个,引导城区快递整合资源统一派件,在市城区已建成180多个快递超市,城区共同配送率达到65%以上。二是步行街改造升级深入推进。开展中央商务区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加大核心商圈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5G、AI等技术,打造具有遂宁特色的IP化智慧商圈。三是流通主体不断壮大。拟定“连锁红榜示范企业”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有限额以上零售、餐饮连锁门店94个。四是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全力推进2019、2020年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我市成功申报为2021年省级农商互联示范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
(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稳步推进。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实行领导挂片负责、科室分片包干的原则,结合重点点位、重要时期,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全年出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22个,召开5次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三县(市)、两区、市直三园区全部推行“清单制”,聘请安全顾问为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组织检查(暗访)180余次,参与检查人员600余人,检查企事业单位320家,排查整改一般隐患416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不断强化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日常监管整治力度,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编制完成全市报废机动车布点规划(草案),以众注泰为代表的2个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资质获得省商务厅核准,出动380余人次排查和整改上一轮“央督”以来商务领域发现的各类环保问题隐患近40件,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轮督察。
遂宁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场运行秩序科、服务业发展科、外经贸科、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遂宁市委员会(简称“市贸促会”),遂宁市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
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12人;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人;市贸促会参公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遂宁市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编制13人,实有人员10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62.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9.33万元,下降22.78%。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本年度减少第十三届现代物流“会展会务服务”采购项目469.9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22万元,占92.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5.3万元,占7.6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6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23万元,占51.72%;项目支出899.21万元,占48.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7.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9.7万元,下降26.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本年度减少第十三届现代物流“会展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9.01万元,下降18.4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第十三届现代物流“会展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43万元,占47.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04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24.14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44.54万元,占2.6%;商业服务业支出(类)713.04万元,占41.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93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类)0.15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1万元,占0.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6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9.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4万元,占9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占9.6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63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暗访、招商引资、参加重要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疫情有所缓解,加大了工作对接,公务接待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商务部门莅遂调研、考察学习、开展工作交流等开支的用餐费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9人次,共计支出1.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乐山贸促会莅遂交流餐费1400元;接待省政协经济委莅遂调研餐费1500元;接待雅安市政协莅遂考察学习餐费975元;接待巴中商务局赴遂考察学习夜间经济1125元;接待省物流促进会赴遂筹备物流博览会事宜1139元;接待省人社厅考察成越餐费840元;接待国家发改委赴遂调研“十四五”物流规划餐费1650元;接待省厅于滨莅遂调研餐费1350元;接待宜宾政府办莅遂对接2021酒博会餐费1096元;接待泸州商会莅遂对接标志产品博览会餐费770元;接待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一行莅遂勘察物流项目餐费896元;接待省商务厅一行调研遂宁商务工作餐费115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4万元,比2020年增加74.15万元,增长82.57%。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和非定额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第十八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遂宁展馆设计搭建服务2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商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支出等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商务局按照统一部署,按时、按质编制完成预算,一次性通过绩效目标审查。节能降耗效果较好,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资产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及时公开预算和决算、依法接受财政监督,部门职责履行结果很好,服务对象较为满意,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达到预定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结转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支出”“2020年结转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度结转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7.77万元,执行数为197.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通过项目实施,对促进商贸流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了电商购物节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市相关品牌知名度较小、市场占有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2)“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97万元,执行数为28.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外向型经济、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促进我市“4+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趋于完善,保障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发现的主要问题:受疫情影响,开展服务业、物流相关培训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组织服务业、物流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业、物流专业水平。
(3)“2020年结转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57.8%。通过项目实施,市民绿色生活方式意识进一步提升、文明用餐意识逐渐形成、商家诚信经营理念逐步树立。发现的主要问题:目前有个别市民绿色生活方式意识仍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文明城市相关宣传。
(4)“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原因是2021年计划购买办公桌和文件柜,但由于疫情原因,未完成设备购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按计划完成。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市商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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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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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商务局3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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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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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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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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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197.77
|
执行数:
|
197.26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
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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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资金
|
197.77
|
其他资金
|
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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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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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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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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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拨付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市本级所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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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市本级所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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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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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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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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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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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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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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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补贴市场拓展活动参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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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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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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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商贸流通企业复苏
|
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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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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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2021年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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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
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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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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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商购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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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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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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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服务业加快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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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积极推动作用
|
有积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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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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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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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
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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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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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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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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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商贸事务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 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指单位商贸事务中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 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 方面的支出。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住房公积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项(项):指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中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遂宁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场运行秩序科、服务业发展科、外经贸科、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遂宁市委员会(简称“市贸促会”),遂宁市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性资金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建立合理的服务业价格收费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督。
2.负责全市物流产业推进和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和组织贯彻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推进物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
3.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5.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组织编制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6.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指导和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督办涉及市场经济秩序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企业开展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
8.拟定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加强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9.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0.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援助任务。
13.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管理以遂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4.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人;市贸促会参公事业人员5人;市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总收入1631.52万元,较上年减少2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22万元,较上年减少31.47%,占总收入92.32%;其他收入125.3万元,较上年增加65.26%,占总收入7.6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总支出1862.44万元,较上年减少13.88%;财政拨款支出1789.33万元,较上年减少18.59%,占总支出96.07%(基本支出963.23万元,较上年增加6.88%,占支出56.02%;专项支出826.1万元,较上年减少31.55%,占总支出43.98%);其他支出73.11万元,较上年增加18.56万元,占总支出3.9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等基础情况,梳理各科室年度计划开展的会议、培训等,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尽量细化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
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方面,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全面征求科室意见,明确绩效目标,编制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后,送我局、市财政局及市级相关领导签字核定,依法依规安排专项预算。
(二)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
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商务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3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探索制定资金项目评审制度,专项资金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家评审、局内评审组评审后方可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2.中期评估。每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资金使用情况月度清单,并抄送局领导和各科室长,根据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提醒相关科室合理安排各重点工作进度。对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中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和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3.机关节能降耗。机关和市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认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倡导全体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倡导节约办公用电,全体职工做到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热水器、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倡导节约用水,张贴节水宣传画,强化节水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倡导节约办公耗材,坚持双面打印,积极推广使用OA办公系统,“遂政钉”,减少纸张使用,实行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和使用登记制度,从制度上促进勤俭节约。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4.43万元,比上年减少10.09%。公务接待支出1.39万元,比上年增加1.2%,原因主要是增加宜宾政府办莅遂对接2021酒博会事宜餐费;公务用车支出13.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15%;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出境支出。
(三)整体绩效
2021年,全市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594.99亿元,同比增长8.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8.70亿元,同比增长17.4%;实现货物进出口总额49.38亿元,同比增长33.9%。商务运行快中趋稳、稳中向好,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疫情防控有序有效。坚持网格管控。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厘清各自具体负责的177个企业点位,做好了商超防控、餐饮管理、会展促销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包片督查。局班子成员和六个科室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对所包片区点位开展常态化指导、督查,截至目前共发系统内通报71期,督促整改具体问题467个。坚持应接尽接。广泛动员,健全台账,全市商务领域从业已完成接种21476人,接种率99.3%。四是加强市场保供。督促德麦盛、遂宁新都等大型商贸流通保供企业,提前与成都、重庆等地供应商签订预购协议,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有力有序。
二是服务业发展有序推进。开展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大调研,围绕服务业增加值各项支撑指标、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目标任务实现。履行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市委绩效办的沟通,将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重点支撑指标以中心目标任务的形式下达,形成条块结合的指标考核体系。初步构建以大文旅、大物流、大数据为重点和以商贸会展、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教育体育为支撑的“3+4”产业体系,实施服务业九大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现有规上服务业企业120户,创建服务业强县2个、服务业集聚区5个。
三是物流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开通遂宁陆海新通道班列,威斯腾公司、高新区、市政府分别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成都青白江国际铁路港管委会、重庆重庆国际物流枢纽管委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推进威斯腾公司纾困工作,加快对接省级相关部门,指导企业组织货源,协调舱位常态化发运货物,加快推动开通遂宁至欧洲班列(中欧班列)。射洪市城南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2021年度四川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资金项目支持名单,四川万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物流供应链服务建设项目等入选2021年四川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项目。全年实现物流业总收入1035.2亿元,同比增长6.1%。
四是社会消费持续回暖。城市消费进一步扩大,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省级步行街提升改造、河东新区绿色五彩之心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原中铁八局商混站“三旧”文旅改造等3个消费中心城市项目建设,城市消费更有品质。农村消费进一步便利,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蓬溪县、大英县被列入“四川省农村智慧物流提质增效项目”首批试点县,2021年蓬溪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传统消费持续回稳,全年餐饮收入61.50亿元,增长21.5%,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2.1%,基本达到疫情前水平。新型消费蓬勃发展,网络购物、无接触配送、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实现快速发展。全年全市电子商务主体超7000家。1-12月,实现网络交易额174.5亿元,同比增长28.6%。
五是外贸基本盘趋于稳定。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实施全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平台作用和独特优势,强力推进特康、欧美产业园等外向型专业园区建设。全力推进推进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申建。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成效明显,组织90家企业200余种产品参加第十八届西博会展览展示。组织40余家采购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万企出国门”活动,帮助企业搭建贸易合作平台。
六是城乡流通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共同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加快推进成乡高效配送试点市建设,整合城市日常配送网点3000余个,引导城区快递整合资源统一派件,在市城区已建成180多个快递超市,城区共同配送率达到65%以上。。流通主体不断壮大,拟定“连锁红榜示范企业”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有限额以上零售、餐饮连锁门店94个。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成功申报为2021年省级农商互联示范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
七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稳步推进。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实行领导挂片负责、科室分片包干的原则,结合重点点位、重要时期,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不断强化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日常监管整治力度,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编制完成全市报废机动车布点规划(草案),以众注泰为代表的2个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资质获得省商务厅核准,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轮督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1年我局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项目资金有效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内贸流通转型升级、更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商务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因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率,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新胜利”贡献商务力量。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