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餐饮行业协会、餐饮服务单位:
为更好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共餐引起的交叉感染及食源性疾病传播,切断“口口相传”的疾病传染途径,拟在我市全面开展“公筷公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配置标准
(一)公筷公勺
是指两人以上同桌共餐者就餐时为方便分餐而摆放的公用筷子、勺子的统称。
(二)配置要求
每个餐桌均需配公筷公勺,公筷公勺应与个人使用的筷子和勺子有形状、颜色、材质等明显区别。
(三)摆放方式
主要按照两种方式摆放:一是按菜品摆放,餐桌每份菜品配备公勺,不适合分配公勺的,要配备公筷;二是按就餐人员摆放,每人配备一副公筷或公勺。
二、实行分类推进
按照用餐场景进行分类推进:
1.餐厅用餐。除自助餐厅外,所有餐厅一律实行公筷公勺,并按配置要求迅速配置到位。
2.食堂用餐。倡导行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自助餐、分餐制,如果需要共餐,一律实行公筷公勺,并按配置要求迅速配置到位。
3.家庭用餐。倡导家庭使用公筷公勺,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良好习惯,有条件的家庭可实行分餐制,没有分餐的,取食物时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孩子尽早独立进食,对不能进食的婴幼儿,尽量避免用嘴尝试孩子食物,帮助孩子咀嚼食物、口对口共同用餐等做法。
三、加强宣传推广
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各级文明办、酒店餐饮主管部门等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文明餐桌、公筷公勺的广泛宣传,要指导餐饮企业在显眼处张贴“公筷公勺”、“文明餐桌”等宣传画,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使用公筷公勺,健康文明用餐”等内容,大力提高深化实施“公筷公勺”的认知度,形成强大的社会共识。
四、加强督查指导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文明办、市场监管、文广旅游等部门要把全面推行“公筷公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把公筷公勺配备、推广情况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科学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自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要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加大对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杜绝“公筷公勺”成为新的污染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整改,对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严格进行行政处罚。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