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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号

来源:对贸政策 发布时间:2016-02-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文  号】总署公告〔2016〕2 号 
  【发布日期】2016-1-14
  【生效日期】2016-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6年1月1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355吨,超过2016年5319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因此,自2016年1月1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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