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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安委会2018年第二轮督查所发现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机稽查支队:
针对今年7月下旬省政府安委会第二轮综合督查第七组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现的“每月组织的安全检查次数少、检查企业少、发现问题少”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实行闭环管理”等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从9月起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要按照《遂宁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遂商务发〔2018〕21号)所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企业不少于3家。
二、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要认真仔细开展隐患排查,邀请安监、消防等部门参与联合检查,务必发现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每月至少报送2条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信息至市场体系建设科汇总统计后上报市安办。
 
 
                             遂宁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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