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社会大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提振消费、促进产业发展,在落实中央《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遂宁市商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牵头拟定了《遂宁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消费提振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3日,请于5月3日18: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遂宁市商务局522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5-2310324,联系人:向欣,电子邮箱:378915104@qq.com,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7号。
附件:遂宁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遂宁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省关于提振消费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消费能力、提高供给质量、增强消费意愿、解决制约消费突出矛盾问题,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社会氛围,推动“引客入遂”取得显著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居民增收行动
(一)促进居民增收。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乡村治理、环境提升等项目过程中,推广以工代赈,每个县(市、区)投入各类资金不低于350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10%,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不少于3个,提升工资性收入。依托遂宁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推动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盘活利用农户合法住房,多渠道增加农户收益。推进“遂宁号”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重点培育白羽肉鸡、食用菌、“遂宁鱼米”等特色农产品,促进农业经济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开展欠薪治理。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推动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动态清零,打造一批无欠薪示范企业。围绕超时加班、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突出问题,开展人力资源秩序治理专项执法,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失信行为,努力实现遂宁无欠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二、城乡居民减负行动
(三)减轻教育负担。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新增一批公办教育学位,推动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出台支持在遂高校根据“5+1+N”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提升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取消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条件,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参保年度集中缴费期参加居民医保的即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的,缴费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加强重点群体保障。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出台《遂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消费券。(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三、商品消费升级行动
(六)加力扩围以旧换新政策。家电产品在国家实施的8大类产品上,扩围至18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照销售价格的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购买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最高500元/件。家装厨卫按照装修材料、卫浴洁具等4大类,按成交价的15%享受立减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叠加优惠促销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更好满足住房需求。出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4.0”版政策措施》,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出台激励个人购买车位补贴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10万元,延长贷款年限最高至30年。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
(八)完善汽车全链条消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按照销售价格的8%给予新能源汽车最高1.5万元/辆,燃油汽车最高1.3万元/辆补贴。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按照新能源汽车2万元/辆,燃油汽车1.5万元/辆给予补贴。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000个以上。繁荣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申报备案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二手车销售企业0.5%的奖补,支持二手车出口。发展汽车金融、汽车美容、汽车维修等后市场,形成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九)打造融合消费场景。发展假日经济,结合城市有机更新、乡村振兴、城市公园业态植入,打造露营基地、帐篷酒店、空中餐吧融合消费新场景,培育低空旅游,规划低空观光旅游特色线路,培塑“遂宁涪江掠影”等低空旅游品牌。培育壮大演艺、视听产业,打造成渝演艺第三城。发展周末经济,培育赏花、亲子、玩水消费业态,打造8个县级赏花品牌,大力发展跳蚤市场、后备箱经济等业态,高水平规划建设观音湖“未来水世界”。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10个以上,培育夜娱、夜健、夜食、夜游业态,提档升级酒吧、KTV、LiveHouse等夜间消费场景20个以上,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落实延时开放要求,打造夜间体育健身场所30个以上,开设24小时营业店50个以上,推出夜游联盟河等夜游线路5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举办特色消费活动。加快培育“蜀里安逸·遂心遂意”消费品牌,推出“春暖花开”“激情一夏”“乐购金秋”“暖冬乐享”四季消费主题促销活动120场以上,举办马拉松、汽车登山赛等体育赛事活动20场以上。依托遂宁国际会展中心市场化举办举办电竞、动漫、婚庆等特色展会12场以上。统筹各类资金1亿元面向汽车、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大学生、“银发”等重点群体,适时发放消费券,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打折促销叠加让利,放大刺激效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十一)培育新兴消费业态。支持首发经济,力争2025年引进高能级首店30个以上。立足沉浸式、体验式消费,融合数字科技,催生AI(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技术)、元宇宙、“谷子经济”等新概念消费。完善消费载体建设,到2025年建成智慧商圈3个以上,改造提升步行街8条。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2025年全市建成3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入境消费,打造支付便利化门店1000个,支付便利化商圈2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局)
(十二)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举办“遂宁砂锅美食荟”“遂潼啤酒龙虾欢乐季”等美食促销活动80场次,持续活跃餐饮消费市场。结合遂宁菌类、白芷等农特产品,推出有遂宁特色的养生素食。发布遂宁美食地图,开展“跟着美食游遂宁”行动。大力推广遂宁砂锅、牛肉等连锁经营、餐饮体验馆等模式,力争到2025年发展连锁门店100个以上。开展“遂宁老字号”评选活动,建成“遂宁老字号”企业库,培育入统企业不少于2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促进“一老一小”消费。加快构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老年助餐,到2025年,建成一批助餐点位,出台《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若干措施》。推进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培育研学基地13个,打造研学精品线路5条。持续打造“遂心阿姨”品牌,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家政服务进社区“三进”活动,力争到2025年家政从业人员突破1.5万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五、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十四)强化诚信经营。经营主体要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开展诚信服务,依法“亮证亮照”经营,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公示,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餐饮、住宿行业要明码标价,严禁坐地涨价、虚假宣传;出租车行业严禁拒载、绕道、不打表;旅行社、导游执业方面严禁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十五)审慎包容监管。实施“首违不罚”。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外摆促销。支持符合条件的临街商铺开展外摆经营。简化店招、广告审批流程。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等及时受理处置投诉、求助。推广消费维权先行赔付机制,建立消费违法快处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索赔、职业黄牛”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热线中心)
(十六)营造好客环境。在工作日夜间、节假日和周末开放路面停车泊位,在节假日免费开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5000个以上。重要节庆时段,在高速路口、火车站等点位设置文旅志愿者。提升涉旅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对来遂旅客人文关怀,提供“宠客式”温馨服务。(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省相关要求,把提振消费摆到更突出位置,加大政策创新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在“点子新、方法实、效果好”的要求下,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