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商贸企业: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0〕92号)精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历来是销售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将在国庆后不久召开,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商贸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和两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商务局将在中秋国庆前后组织1-2次全覆盖式安全生产督查,并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暗查行动,不打招呼、直插一线,实地检查各地各部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力或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二、突出关键部位,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根据《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遂商务发〔2020〕37号)、《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遂商务发〔2020〕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人员密集场所节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立即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完成整改消除。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加强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扎实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
要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9月份,清单制管理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清单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对已经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的,要全面推动应用实施,督促企业“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对没有完成清单编制的要督促企业加快编制,对清单编制不切实际或者应付了事的,要督促整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在清单制编制运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各类清单的实用性,不断提高清单编制质量。
四、落实值班值守,切实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强化国庆、中秋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及时、如实按程序要求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请各督导组于10月12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含检查表和影像资料)报市场体系建设科,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单位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于9月28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备案。(联系电话:2320329 2320626 电子邮箱:798621252@qq.com)
附件:遂宁市商务局中秋国庆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分工
遂宁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遂宁市商务局中秋国庆安全生产综合督导
检查分工
第一组:负责遂宁高新区、蓬溪县
带队领导:余强
责任科室:服务业科、外经贸科
第二组:负责船山区、大英县
带队领导:邓正
责任科室:流通科、运秩科
第三组:负责河东新区、安居区
带队领导:胥鹏程
责任科室:市建科、办公室
第四组:负责遂宁经开区、射洪县
带队领导:宋天喜
责任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