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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预案》和《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参会人员防疫指引》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0-31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商务

    关于印发《第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交易团疫情防控预案》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参会人员防疫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为切实保障第五届进博会公共卫生安全,现将《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预案》和《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参会人员防疫指引》印送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四川交易团要求,遂宁交易分团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见附件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遂宁交易分团安全有序参展参会。


    附件:1.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预案

    3.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川参会人员防疫指引

                                    

                                     遂宁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届进博会遂宁交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余  强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8个县(市、区)进博会工作组疫情防控分管领导

          向  黎  市商务局外经贸科科长(联络员)

          彭秀蓉  市商务局外经贸科副主任科员

                  

    各工作组专职联络员主要职责:

    1.负责与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等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更新进博会一清放空给你工作要求。

    2.全面掌握本辖区人员名单及健康核心信息(如核酸、疫苗、旅居史等),督促所有人员按要求落实注册登记、健康信息申报、自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要求。

    3.负责告知并督促所属人员严格遵守进博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明确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重要性以及违反的后果(包括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4.负责协调配合放空部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主动提供应急组织要求的有关信息材料,协调督促相关人员配合完成流调、健康管理等工作。

     

     

    附件2

     

    届进博会遂宁交易团疫情防控预案

     

    根据第五届进博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和第五届进博会四川交易团疫情防控预案,为切实保障遂宁交易分团参展参会人员健康安全,特制订遂宁交易分团疫情防控预案。

    一、组织管理

    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由参展参会人员所在单位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加强参会疫情防控宣传,提前通知参会人员相关防控要求,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防疫监督工作。遂宁交易分团秘书处(市商务局)负责通知市级参会人员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组织市级参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参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等防疫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基本要求

    1.所有人员在抵沪前48小时内需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取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自境外入境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以及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结果均无异常,方能参展参会。 

    3.如有以下任一情形,禁止参展参会:

    1)在进入展区前10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2)在进入展区前10天内,有其他国内本土疫情(尚未划定疫情风险区或采取区域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4.在进入展区前10天内,如有国内本土疫情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旅居史的,非必要不参展参会。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参展参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持有所在地级市或以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提前3日来沪;

    2)抵沪后每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异常症状;

    3)经第五届进博会主办方审批同意。

    (二)疫苗、核酸、随申码、激活证件

    1.疫苗

    参会人员进入展区前14天,所有人员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需按要求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因接种禁忌等原因未能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参展参会,应严格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2.核酸

    (1)会前。所有外地来沪参会人员需具备抵沪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沪后严格落实“落地检”要求,在抵沪后24小时内应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参展参会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两检”要求,在第一次进入展区的前3天内,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

    (2)会中。所有参会人员每日首次进入展区时应持有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会后。离沪后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遂时,防疫要求按照关于来返遂人员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3.随申码

    所有参会人员在抵达上海前,需至少提前48小时完成本人随申码(上海健康码)申请和注册,并确认码为绿色。

    注册渠道:“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4.激活证件

    在满足安全保障要求基础上,所有人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要求,并按要求完成以下健康信息申报后,方能激活人员证件。

    1.至少提前48小时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申请和注册。

    2.在首次进入展区前48小时内,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健康信息采集系统”(通过进博会官方APP、微信小程序首页或证件注册系统进入,以下简称“健康信息采集系统”)准确、完整提供健康信息,并履行个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具体详见健康信息采集系统):

    1)填报首次进入展区前10天内的旅居史,如常住地、工作地、在沪居住地等;

    2)上传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上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员需具备加强免疫接种记录);

    4)履行自我健康承诺,填报包括既往感染史、严格健康管理、每日体温自测、自觉身体有无异常症状等信息。

    如经核实以上任一一项填报信息的内容有缺失或不真实,将导致人员证件不能被激活,无法进入展区。

    三、健康管理要求

    (一)所有参会人员按照接种疫苗、检测核酸、注册随申码、激活证件要求一一落实。

    (二)在沪期间,每日开展自主健康检测,相关情况应主动填报至“健康信息采集系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并按照要求及时到进博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应做好每日“发热零报告”工作;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自首次进入展区前7天起,以及参展参会期间,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自觉落实“住宿地-工作地”“住宿地-展区”相对闭环管理要求。

    (四)所有人员进入展区、展馆内必须全程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应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应随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五)如出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处置。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展区。

    (六)会后个人健康监测

    进博会结束后,参展参会人员在返川后14天内,继续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一旦发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附件2

    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遂宁参会人员防疫指引

    特别提示:

    (一)禁止参展参会人员

    1.进入展区前10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区、旗)旅居史

    2.在进入展区前10天内,有其他国内本土疫情(尚未划定疫情奉贤区或采取区域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地区所在县(、区、旗)旅居史

    (二)非必要不参展参会人员

    在进入展区前10天内,如有国内本土疫情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旅居史的,非必要不参展参会。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参展参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持有所在地级市或以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提前3日来沪;

    (2)抵沪后每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异常症状;

    (3)经第五届进博会主办方审批同意。

    抵沪前

    1.疫苗。所有境内参会人员进入展会区域14天,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2.核酸。须具备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

    其中:疫苗接种证明只需上传一次;核酸检测和随申码状态证明上传次数,根据入场实际需要而定。

     

    1.核酸

    1)严格落实“落地检”要求。应在抵沪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严格落实“三天两检”要求。所有人员在第一次进入展区的前3天内应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

    2.证件激活

    在满足安全保障要求基础上,所有人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要求,并按要求完成以下健康信息申报后,方能激活人员证件。

    (1)至少提前48小时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申请和注册。

    (2)在首次进入展区前48小时内,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健康信息采集系统”(通过进博会官方APP、微信小程序首页或证件注册系统进入,以下简称“健康信息采集系统”)准确、完整提供健康信息,并履行个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具体详见健康信息采集系统)

     

    3.健康管理

    (1)每日开展自主健康检测,相关情况应主动填报至“健康信息采集系统”;

    (2)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并按照要求及时到进博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3);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应做好每日“发热零报告”工作;

    (4)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期间

    1.每日首次进入展区时,所有人员应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人员进入展区、展馆内必须全程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应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应随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3.如出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处置。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展区。

     

    离沪后

    1.离沪时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核酸检测。进博会结束后返遂,须按照关于来返遂人员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3.个人健康检测。参展参会人员在返遂后14天内,继续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一旦发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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