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市第八次党代会重大部署事项,加快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月27日
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2022年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加快推动“三中心一枢纽”建设战略部署,依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3号),制定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快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及省级大型区域商品分拨配送中心,全面实施《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枢纽重点项目建设,力争物流业总收入达1100亿元。出台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公转铁”支持政策,开行中欧班列(遂宁)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力争实现枢纽核心区铁路货物吞吐量100万吨,进一步增强物流集聚效应,提升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通道基础设施。加快提升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集疏运通道,推进西部铁路物流园既有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推动成达万高铁、遂德高速公路、成南高速扩容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时序进度。〔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王玉军、张扬,责任科室: 铁路建设综合科、市高协办〕
(二)持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出台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公转铁”支持政策,开行中欧班列(遂宁)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构建南进北上东出的物流大通道,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融入区域同城化发展。〔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余强,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
(三)加快构建高效配送体系。加快建设省级大型区域商品分拨配送中心,推动遂宁云仓及新零售体系提升建设、遂宁市千仁同城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时序进度。支持快递企业设置社区快递超市,为农村快件进城搭建揽收处理平台。支持快递同仓分拣、共同配送、提高投递效率,鼓励快递进村进厂,做大快递增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分管领导:余强、卢春,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四)推动专业物流创新发展。发展与民生相关的电商、快递、医药物流,推动遂宁市快递城乡共配项目、国药器械遂宁公司三方物流建设项目等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遂宁高新区川渝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遂宁智慧冷链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开工运营,力争形成冷链物流产业链增长极。引导顺意通、中锦永创等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向上引入整合供应商及生产制造商,建立生态健康的供应链体系,向下建立县区便利连锁系统,通过创新服务抢占市场。〔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余强,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
(五)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物流枢纽相关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物合网”“物联云仓”等本地物流仓储信息平台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完善服务功能,推进与其他物流枢纽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提供和享受跨区域“一站式”物流信息服务。支持物流企业引进物流管理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组织化水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分管领导:余强、柏棣,责任科室:大数据管理科、服务业发展科〕
(六)抓实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大宗物资集散基地、保B申建等枢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物流重大项目储备库,对在建重大项目安排专人联系、实行月报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物流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力争2022年新开工物流项目2个以上、新引进物流项目2个以上,物流业总收入达1100亿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余强、黄俊宁,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高新区科创经发局〕
(七)培育提升物流展会品牌。按照“政府主导、协会(企业)主办、市场运作”的原则,办好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继续提升遂宁物流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物流业与会展业相互促进。〔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余强、黄俊宁,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高新区科创经发局〕
(八)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加快推动枢纽运营企业威斯腾公司的纾困重组工作,引进大型国企、央企或本地政府平台企业对企业进行重组,组建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服务范围广、品牌效应明显、具备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国家物流枢纽运营企业联盟,作为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运营主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牵头单位: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徐毅,责任科室:纾困工作专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各项制度,各牵头责任单位按具体工作分别组织专门力量,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或支持政策措施,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国家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提升的衔接,确保枢纽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依法依规保障枢纽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优化政策支持。落实《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公转铁”补助实施办法》《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强化任务落实。建立枢纽建设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解决枢纽建设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通报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大对枢纽建设推进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