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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商务局关于 公开比选《2025年产业发展研究及项目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

我局拟开展购买《2025年产业发展研究及项目工作》服务。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2025年产业发展研究及项目服务工作,在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四川省规划和遂宁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为我市商务工作提供专业服务,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2025年产业发展研究及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跟踪国省政策,协助甲方开展商贸物流业品牌创建、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形成产业发展决策咨询

2.邀请专家协助甲方在政策文件拟定、规划编制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方面提供咨询建议,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应具有行业副高级职称)。

3.提供商贸服务业、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咨询;参与项目事后绩效评价。

4.邀请专家每季度对重点项目开展巡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

5.邀请专家协助甲方开展项目验收、评估等工作(专家应具有行业副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6.完成甲方对项目相关工作要求。

(二)成果要求

本项目提交的最终成果:

1.形成产业发展决策咨询建议不少于2篇。

2.专家评审意见相关佐证纸质资料。

3.项目事后绩效评价不少于4

4.每季度对重点项目的巡诊建议报告。

5.项目验收、评估等工作记录不少于4次。

6.完成甲方对项目相关工作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

以上要求佐证资料均提供纸质资料一套,电子文档一套。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2025年。

(四)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应熟悉遂宁市商务服务发展的相关情况,具备从事类似项目服务相关经验,能确保项目成果科学性、完整性。

三、经费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资质条件

(一)参选单位应为在四川注册的服务企业或社团组织或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时间距比选邀请发出时间一年以上;

(二)参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参选单位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注:在有效期内);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授权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参选单位相关类似业绩证明;

(六)项目总报价及费用明细;

(七)相关承诺函;

(八)比选报名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

六、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为2025317-319日,报名时需同时提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第14项资料及比选报名表(附件2)材料一式三份;报名材料交至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655207办公室。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320日(星期四)09:00,在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654218办公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准时将比选材料密封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遂宁市商务局提交比选材料。遂宁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入比选。比选按遂宁市商务局关于服务采购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评审专家组根据参选单位基本情况无记名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比选中选单位。

联系人:李蓉  

联系电话:0825-2326889

 

附件:1.项目比选评分标准

2.比选报名表

 

 

遂宁市商务局

2025314

 

 

 

附件1

项目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

以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每低于或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算)。

有效比选申请人是指:通过初步审查的比选申请人。

30分

2

履约

能力

(1)履约业绩

 近3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交1个得5分,本项得20分。

3年来获奖情况,每提供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提供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资料业绩的复印件首末页,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40

(2)人员配置

根据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具有省级行业专家证得10分、正高级职称得10、副高级职称及其他相关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30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0 分

注:重大缺陷是指与本项目完全无关,或存在凭空编造,或其他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附件2

比选报名表

 

参选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比选项目名称:

 

本单位保证参与比选工作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单     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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