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遂宁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2-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和《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经研究,制定了《遂宁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遂宁市商务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


  遂宁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有力的基础保障,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整体安全水平,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维持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减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市商务稽查支队支队长

  成 员: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长、市商务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商贸流通体系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遂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14〕44号)、《遂宁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遂委办发〔2017〕20号)、《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遂宁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遂商务发〔2017〕30号)和《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暂行)> 、 <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的通知》(遂商务发〔2017〕3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本地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切实履职尽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监督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组织商贸服务、商贸流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处理意见和问题整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作为部门职能职责“三定”规定的补充。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配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过程监督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自觉接受属地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主体法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委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积极与工会组织开展平等协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三、工作内容及时限

  (一)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和限额以上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巡查中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要作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业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严格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四)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理顺安全监管职责。

  (五)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有效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

  (六)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告知、培训、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七)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融入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参加区域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开展经常性应急联动演练、竞赛活动等,提高行业应急响应能力。

  (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安全实际,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行业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加大预防性执法力度。

  (十)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把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分级督办及审核关,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按照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对事故发生后限期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十一)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实行分级管控,参与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

  (十二)加强企业预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鼓励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十三)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强化隐患管理信息化,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和跟踪复查,督促企业真查真报真改。严格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和挂牌公示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部门核查问责范围,进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

  (十四)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治理和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以及职业健康防护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十五)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大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力度,按省上部署统一标准规范,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十六)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鼓励开展安全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技术咨询、司法鉴定、安全文化建设等技术支撑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企业自主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鉴定评定和指导服务,对重要环节部位隐患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等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十七)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宣传重点工作。参与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格局,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专题或专刊专栏,丰富创新内容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监控,完善应急处置及应对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宣教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商务投诉举报热线“12312”作用,鼓励全社会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表:遂宁市商务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表

  


  附表

  遂宁市商务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表

  
主要任务 完成
大项 小项 子 项 时间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党组和行政领导责任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2017年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2.完善和细化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作为部门“三定”规定的补充。 2017年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主体法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017年
4.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2017年
5.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委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2017年
6.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 2017年
7.探索建立大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2018年
(四)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10.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2017年
(五)完善安全生产考核 15.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要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在评选先进、劳模时,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017年
(六)严格责任追究 1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018年
18.严格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2018年
二、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七)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21.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2018年
(八)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 24.加强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 2018年
(九)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 31.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告知、培训、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2018年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2018年
(十五)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54.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严格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整改督办。 2018年
四、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十六)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57.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标准。 2018年
(十七)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58.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 2018年
59.建立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监测。 2019年
60.开展全市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实行分级管控,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 2019年
(十八)加强企业预防体系建设 61.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017年
62.鼓励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2019年
63.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017年
(十九)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 64.严格执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和跟踪复查,严格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和挂牌公示制度。 2018年
(二十二)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 77.采取竞争立项、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加大机械化、自动化建设改造力度。 2018年
78.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治理和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以及职业健康防护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2018年
五、不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三)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83.加大市、县两级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力度,按省上部署统一标准规范,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 2019年
(二十五)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9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体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宣教活动,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推进安全体验中心等宣传教育载体建设。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2018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