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43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居全省第五。
据统计,1—5月,城镇市场成消费主力。城镇实现零售额115.57亿元,同比增长13.1%;乡村实现销售额43.86亿元,同比增长13.4%。随着大众化餐饮的不断升温,1—5月,餐饮业收入17.68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限额以下餐饮业增长15.0%,高出限额以上企业4.2个百分点。此外,在各大类商品零售行业中,批发、零售、住宿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为17.92亿元、121.48亿元、2.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