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2021年6月15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2320626、2320329;电子邮箱:798621252@qq.com)。
附件: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遂宁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落实责任为先,以城市安全为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维护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继续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加强系统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及时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的实际成效,切实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举措。(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落实行业监管清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属地为主安全监管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紧紧扭住重点商贸领域、重大风险、关键岗位,推动落实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通过分级分类推动,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商务系统无死角、全覆盖。(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三)落实安全管理“333”要求。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3个清、3个防、3个严”。“3个清”即家底要清、范围要清、责任要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摸清家底,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责任边界,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商务领域行业监管责任全链条、无盲区;“3个防”即防隐患、防疏漏、防草率,通过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堵塞工作的漏洞,防止因工作草率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个严”即严格自查、严格监督、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自查、属地自查,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通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地落实。(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商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制定清单,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种务实、高效、管用的制度,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把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一线班组和操作人员,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针对全市商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督办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踪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进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与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联系,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商场(超市)、餐饮、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风险,深入排查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疫情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本辖区内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开展研判,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办法。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承诺,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要开展约谈提醒和约谈提示,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密”的工作要求,跟踪问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四)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及“十一”等关键时段,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查找短板不足,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各类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总结修订完善各项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专业化、规范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机制,完善商贸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推动商贸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全面提升商贸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影响力。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商务主管部门的培训,提升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督促商贸企业扎实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打好安全生产人民战争。(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采编、报送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做到响应及时、信息通畅。(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