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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商务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6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脱贫领发〔2018〕8号)其中《遂宁市商务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精神,为顺利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现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

各项工作的牵头科室要积极统筹责任科室和其他责任单位,加强沟通联络,按照《遂宁市商务局扶贫专项2018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开展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扶贫工作进度、扶贫工作信息汇总报人事教育科;责任科室要积极配合牵头科室,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1.市商务局《遂宁市商务扶贫专项2018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

2.扶贫信息任务分工表

  遂宁市商务局

2018年4月25日




附1

市商务局《遂宁市商务扶贫专项2018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

项目名称 工作重点 进度安排 牵头科室 责任科室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
(一)农村电商扶贫 进一步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扶贫中心建设,全年建成43个农村电商扶贫中心。实现2018年摘帽贫困村电商全覆盖(详见附件3)。 建成贫困村电商扶贫中心4个 建成贫困村电商扶贫中心12个 建成贫困村电商扶贫中心11个 建成贫困村电商扶贫中心16个。 市场体系建设科  
(二)商务就业扶贫 通过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为贫困户提供6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其中:船山区、射洪县150人;安居区、大英县、蓬溪县各100人。 收集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用工需求,指导各区县进一步了解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愿望等信息 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商贸流通企业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 船山区为石马村、冬春村等10个贫困村提供150个就业岗位;安居区为上沟村、新貌村等22个贫困村提供100个就业岗位;大英县为双石村等14个贫困村提供100个就业岗位 射洪县为嘉陵村、幸福村等21个贫困村提供150个就业岗位;蓬溪县为顺天村、石牛村等23个贫困村提供100个就业岗位 流通产业发展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服务业发展科
(三)市场拓展扶贫 搭建贫困村农特产品展示、宣传、推广、交易平台,实现贫困村农特产品销售额1000万以上。其中船山区、射洪县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安居区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蓬溪、大英实现销售收入150万元 举办安居区2018年春季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开展“川货新春大拜年”、“迎春购物月”等展会促销活动,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 举办“2018年射洪脱贫攻坚农特产品暨国际美食博览会”,参加渝洽会,开展“消费促进月”等展会促销活动,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 举办第三届“惠民购物全川行动”船山站,参加川渝粮油展、开展美食节、特色商品展、购物节等相关活动,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 参加农交会、农博会,举办第二届“遂宁鲜”年货节暨商品交易博览会,开展全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年终促销活动,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 市场运行秩序科  
(四)商务技能扶贫 组织开展电商、家政、餐饮行业技能培训,培训规模1000人次以上 做好贫困人口、技能需求调研,培训机构对接等准备工作 搞好宣传动员 组织实施完成培训500人次以上,船山区组织培训200人次以上;大英组织培训50人次以上。射洪县150人次以上;蓬溪县50人次以上;安居区50人次以上。 组织实施完成培训500人次以上,船山区组织培训100人次以上;大英组织培训100人次以上。射洪县150人次以上;蓬溪县100人次以上;安居区50人次以上。 市场体系建设科

流通产业发展科
 
(五)消费扶贫 开展“订单式扶贫”组织餐饮、酒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到贫困村开展原材料采购活动;组织商贸流通系统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以购促扶”活动共计12场次。(精准到12个贫困村) 开展调研准备,收集贫困村特色农产品信息和酒店餐饮企业原材料需求 开展“订单式扶贫”组织餐饮、酒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到贫困村开展原材料采购活动1场次;船山区组织酒店餐饮企业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次,农产品销售额400万元以上; 船山区组织局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场次;射洪县组织酒店餐饮企业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次,农产品销售额300万元以上。射洪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次;安居区组织酒店餐饮企业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次,农产品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安居区组织局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场次。 市商务局组织餐饮、酒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到贫困村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场次;组织商贸流通系统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场次;

蓬溪县组织酒店餐饮企业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次,农产品销售额100万元以上。蓬溪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次;大英县组织酒店餐饮企业开展“订单式扶贫”活动1次,农产品销售额100万元;大英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购促扶”活动1次。
流通产业发展科 人事教育科



附2

扶贫信息任务分工表

序号 责任科室 月度信息任务 季度信息任务 半年小结 年度总结
1 市场体系建设科 1 1 1 1
2 流通产业发展科 1 1 1 1
3 市场运行秩序科 1 1 1 1
4 服务业发展科   1 1 1
5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1 1 1
6 人事教育科 1 1 1 1
7 办公室       1


备注:月度信息于每月25日前报送;季度信息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半年小结于6月2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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