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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春节临近,各类商贸需求有所增加,为切实保障春节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川商市运〔202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保障春节期间节日市场供应充足,关系到全市人民生活的和谐稳定。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围绕“稳市场、保供应、促消费、强监管”,做实做细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市场监测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安全有序。要成立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启动节日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预备工作,确保应急发生时,有力反应,迅速应对处置。

二、开展促销活动,促进节日消费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抓住春节消费旺季,积极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提高农产品经营比重,开辟具有地方特色的节日销售专区,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商旅文、吃住行、游娱购融合的促消费活动,满足多层次的节日消费需求,促进“遂宁鲜”“遂宁造”产品扩大销售。引导和组织广大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新模式、新渠道。各旅游景区、乡村游景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节日期间自驾游大量增长的特点,大力发展“后备箱”经济,促进本地名优特新产品和扶贫产品销售。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氛围。

三、全力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适时增大库存结构,组织适销对路产品特别是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供应节日市场,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由于猪肉需求有所增加、价格呈上涨态势,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以猪肉为重点,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加强趋势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一旦发生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情况,要按预案稳妥应对,及时上报。要加强节日市场供应情况正面宣传,及时引导发布相关信息。健全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做好节日市场应急投放保供工作,加大市场监测力度,督促重点监测点及时报告清单,不断提高调控保障能力,确保价格稳定、足量供应。

四、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平安过节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重点抓好大型综合体、商品批发市场、各类节日促销活动等人流量较大、市场交易行为较多的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加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力度,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春节期间市场综合情况(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等)及促销保供工作总结请于2月20日前报市局市场运行秩序科(邮箱:601484978@qq.com)。

遂宁市商务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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