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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恢复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恢复发展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城管、公安部门

    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服务业企业帮扶纾困力度,促进消费市场恢复发展,现将遂宁市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恢复发展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遂宁市公安局

    20226月26




    遂宁市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

    恢复发展条措施

     

    、支持鲜销、商超等零售业经营主体合理利用门前区域规范外摆,有序开展户外促销

    二、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商业综合体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在规定时间段、规范区域出店经营

    三、支持利用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待建地块等城市公共空间举办以“乐购遂宁”为主题的消费节、惠民购车节、美食节、啤酒节、咖啡节、名品荟、茶博会、珠宝展等主题促销活动

    四、鼓励在商业街区或现有摊区设置特色标志牌,统一饮食摊区的颜色、地毡、垃圾桶、公示牌,并通过灯光效果营造夜色经济氛围,打造能融入城市风貌,彰显遂宁特色高品质外摆摊点区。

    五、引导鼓励开展休闲体验为主题的露天集市等消费新模式

    六、鼓励依托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汽车集市、文创集市、文艺表演、夜游遂宁等室外活动,创新夜间消费业态和模式,促进文商旅体跨界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

    七、严格遵守《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有序开放城市公共空间进一步助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通知》(遂城管办发〔2020〕9 号)、《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占道经营行为的意见》(遂城管办发〔2021〕4 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恢复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具体的支持措施和细则,既推动经济恢复发展,还要统筹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秩序管控和治安防控等工作,加强宣传发动,正向引领,商户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相关管理单位要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执法部门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维护城市好秩序,提升遂宁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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