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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服务业“532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服务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遂宁市服务业“532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六届6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遂宁市服务业“532工程”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对接全省服务业“三百工程”,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设50个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不断增强投资对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性作用。2016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到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力争达到600亿元。
    (二)培育30户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服务业重点企业,不断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队伍。2016年,30户重点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超150亿元。
    (三)培育20个效益好、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重大品牌,不断提升服务业品牌核心价值。到2020年,力争培育6个省级及以上服务业重点品牌。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数据库。
    1.建立信息库。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统筹、分类指导、逐层推进”的办法,分行业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企业名录库、品牌名录库。每年9月组织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申报工作,对筛选出来的项目、企业、品牌予以重点推进,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服务业“三百工程”。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梯队替补机制,每年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重大项目、行业带动性不强的重点企业、价值效益较低的重点品牌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前期规划编制、评估论证等工作,准确把握中、省政策,结合遂宁实际,精心筛选、论证、包装、推出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等战略机遇,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针对服务业重点行业,梳理目标企业,创新招商方式,承接国际国内服务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落地生成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支撑性项目。强化项目动态跟踪服务,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预审、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环评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投促委、市农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大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力度,定期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及时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会商协调解决。加强新项目落地开工进度督查,加大在建项目投资力度,形成开工、建设、投产梯度推进态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政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3.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领导挂联机制,以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一个重大项目确定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牵头、一套班子服务、一套方案实施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做大做强重点企业。
    1.积极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推动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贸会展、现代金融等六大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四川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创建活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开展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清理入库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结构,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加大政府服务采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机制,逐步实现政府后勤服务自我提供向社会购买转变。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平台和机制,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中心、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积极培育重点品牌。
    1.创建地方服务品牌。实施服务业重点品牌培育计划,建立服务品牌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服务业重点品牌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四川质量奖”“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遂宁检验检疫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国内知名服务品牌执行标准为参照,推进服务业标准信息平台、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国家级物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市和摩尔春天、大英死海、船山区兰博园等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为依托,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鼓励支持服务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丰富服务业标准供给。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3.加强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服务业商标、商号、专利、质量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并推行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和信用监管,提升服务业品牌公信力和美誉度。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五)着力推动平台建设。
    1.搭建投资贸易促进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绵阳科博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和“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市场拓展活动,依托物流博览会、西部金穗粮展会等大型展会,引导服务业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
    牵头部门:市投促委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建立多元化融资平台。建设和引进种类齐全、功能齐备、层次丰富的金融服务组织,研究建立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有效对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每年滚动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推进服务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责任部门: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建设,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商务部门主动抓、其他部门配合抓,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报有关政策补助和奖励。列入全市服务业“532工程”的项目、企业、品牌,优先享受《遂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待全省“三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研究制定我市配套政策措施。市发改委要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名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经信委要择优将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全市大企业培育范围,加大对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空间、要素保障等政策扶持力度。市质监局要将服务业重点品牌纳入“四川名牌”培育范围,强化资金奖励、品牌宣传等政策扶持。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降低服务业企业成本。市政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中心、市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和“放管服”试点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加大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推进落实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建设工作奖惩机制,市商务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要建立专报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有力、效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完成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要适时组织开展现场交流活动,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加大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建立相应督导机制,定期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送推进情况,强化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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