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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19〕13号)精神,现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冬防”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定于即日起,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等方面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四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不严。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

(二)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重点整治商场、超市、城市综合体、集贸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展会、促销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督促企业整改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对各类促销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止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责任科室: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秩序科、服务业科、办公室、市商务稽查支队。)

餐饮燃气安全。重点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责任科室:流通产业发展科)

对商务领域其余行业,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管理科室也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按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各商贸流通企业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

(二)明确科室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科室监管职责(详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25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建章立制阶段(2月1日至3月1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白争春、局长刘建军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强、副局长邓正、副局长胥鹏程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本次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集中整治督导检查、暗访暗查,不留死角,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进行切实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市商务局将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考核力度。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推进、同落实,要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手,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每月报送2条集中整治工作信息,2019年12月16日报送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安排情况;2020年2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电话:2320626、2320329邮箱:798621252@qq.com)。本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9年度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冬安”暗查暗访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冬安”

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暗查暗访行动扎实开展,按照中、省、市关于岁末年初的冬季安全生产(以下简称“冬安”)安排部署,市商务局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有力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2019年全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2020年元旦、春节安全及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结束,突出元旦、春节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至春节结束。

三、督查范围

对8个县(市、区)、园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全覆盖式检查。

四、暗查暗访形式

(一)组织方式。本次专项行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分别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县(市、区)、园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暗查暗访。暗查暗访对8个县(市、区)、园区商贸流通领域做到全覆盖,暗查暗访每个县(市、区)、园区的企业不少于4家。

(二)人员组成。每个暗查暗访组应由分管领导带队,由2名及以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参加。

(三)暗查方式。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的方式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暗查。各责任科室每月至少暗访暗查2次,检查企业不少于3家,并于每月20日前将关于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信息(含“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统计表、“冬安”暗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至市场体系建设科。

(二)抓实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等问题,要移交地方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三)建立应还排查台账。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统计表、“冬安”暗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而且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暗查暗访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

附件:1.“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主要分工安排

2.“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统计表

3.“冬安”暗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




附件1

“冬防”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分工安排

第一组:负责遂宁高新区、蓬溪县

带队领导:余强

责任科室:服务业科、外经贸科

第二组:负责船山区、大英县

带队领导:邓正

责任科室:流通科、运秩科

第三组:负责河东新区、安居区

带队领导:胥鹏程

责任科室:市建科、办公室

第四组:负责遂宁经开区、射洪县

带队领导:宋天喜

责任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




附件2

“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行业

(领域)
组织

暗查暗访组(个)
组织

暗查暗访人员(人次)
暗访政府部门(个) 发现政府部门存在问题(个) 暗访生产经营单位(个) 暗查暗访发现隐患情况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起)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 立案查处(起) 处罚罚款(万元)
一般隐患(个) 已整改(个) 重大隐患(个) 已整改(个)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冬安”暗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单位(企业)名称 发现隐患(问题) 整改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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