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海关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6 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署岸函[2016]498号,简称《框架意见》)、《关于印发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口物办函[2017]14号,简称《推进方案》)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岸函[2017] 132号,简称《通知》)等要求,根据《成都海关支持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建设,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海关总署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成都海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遂宁“单一窗口”建设,积极支持“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标准版”)推广应用,不断完善标准版功能,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数据。通过持续优化整合,使“单一窗口”功能范围覆盖到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不断优化遂宁通关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全省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成都海关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改革领导工作机制的通知》( 蓉关党组[2017]20号),在成都海关改革领导小组和成都海关“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的领导下,遂宁海关成立“单一窗口”推进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推进工作组负责研究“单一窗口”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建设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业务科牵头,负责对接成都海关“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开展内外宣传、发挥“一线窗口”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科室开展具体推进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对标功能,强化应用

充分发挥“一线窗口”作用,对标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到企业申报全部环节,确保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实时对接成都海关职能部门,做好标准版新上线“企业资质办理”“原产地证书申领”“许可证件申领“等新功能模块的系统操作和数据对接。全力配合遂宁地方政府完成相关考核目标。

(二)专人专岗,强化培训

继续加快推进海关信息化系统整合,做好系统操作人员

的人员培训、系统授权、系统对接等事宜,确保“单一窗口专人专岗、 专岗专责,同时着力培养信息技术骨干, 有效保障“单一窗口”运行的技术条件。

(三)引导企业,做好服务

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转变申报思路,更多利用“单一窗口”平台申报;针对重点企业特点优化通关流程,为标准版推广量身定制“去繁就简”方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容错机制,畅通企业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打消企业使用顾虑。

(四)总结评估,统筹推进

科学安排2021年建设推进工作,做好日常政策解读、问题收集、异常处理等工作。全力配合四川省口岸办完成“推进口岸数据服务功能建设”“开展口岸特色应用服务功能建设”“实施国家战略配套”“优化‘单一窗口’特色功能”等重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作为有效连接国际贸易、运输和监管等环节的公共服务平台,“单一窗口”的建设及高效运行对完善口岸管理服务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口办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多次对其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遂宁市委市政府也将“单一窗口”的推广应用作为2021“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各科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单一窗口”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动

推进工作组按要求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各科室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单一窗口”推进作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点任务,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支持“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各科室要加强资料采集、经验总结和内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海关热线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单一窗口”建设成果,扩大“单一窗口”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更多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平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