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整改落实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

  岁末年初,国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组对商贸流通领域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通过资料评审考核,延伸抽查商贸流通企业,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考核意见,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了考核情况。考核组指出了考核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为确保相关问题在商贸流通领域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个别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反应迟缓。

  (二)个别商贸流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有的企业相关文件中明确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人员的职责不一致,存在缺项。

  (三)部分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基础条件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没有针对性。

  (四)有些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个别企业防治措施的执行不到位,检查内容未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检查表内容过于简单。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隐患治理档案不完整,存在临时拼凑的现象,隐患整改“五定”措施不落实。

  二、问题隐患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等待观望等思想,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举措和有力的保障,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整改任务。考核组发现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这些问题在商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剖析,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规范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防“五落实”。要严格按照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能够立即完成整改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项,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绝不能等待观望、久拖不决。对一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做好整改验收等闭环管理工作。

  (三)开展全面自查。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要以国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要吸取“2.20”船山区大都会安全事故教训,加强明察暗访等隐患排查措施,强化工作力度。商务部门要落实商场、超市行业管理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27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体系科。

  
  遂宁市商务局

  2018年2月24日

  (联系人:田富安,电话:2326879,邮箱:371409549@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