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
现将《2021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总结。
遂宁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安排部署,我局将紧密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与省、市同步开展,部分活动将贯穿于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助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党史、担使命、讲安全、促发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史、领悟党史,要在总结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增强应对复杂形势、解决复杂问题、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本领,以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二)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走深走实。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举办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广大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针对企业职工,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广泛宣传。要在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场所,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电子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面向消费者开展重点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播放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开设安全生产警示栏目、举办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展,以及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发挥事故教训的警示作用,推动本单位和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次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要结合本单位、辖区内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采取领导带头宣讲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落实、深入人心。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突出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商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经费,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谋划,强化宣传。各级商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结合自身特点,开拓思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趣味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商场LED显示屏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同时要主动与各县(市、区)、园区安办联系,借助安办的宣传平台和统筹优势,把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融入其中,推向深入。
(三)跟踪督导,强化考核。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调度,适时检查督查,掌握相关动态;市商务局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商务部门于5月31日前报送一名联络人员(详附件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每周四11:30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图片和视频,在5月31日和7月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及活动情况统计表(详附件2)。纸质文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王皓宇;联系电话:2320329;邮箱:798621252@qq.com
附件:1.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
|||||||
| 姓名
|
|
性别
|
|
职务
|
|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
||
| QQ号
|
|
微信号
|
|
电子邮箱
|
|
||
| 单位名称
|
|
||||||
| 通信地址
|
|
||||||
附件2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
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 “安全生产遂州行”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每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45”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