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人社局、工商局:
现将《遂宁市家庭服务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遂宁市家庭服务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家庭服务业监管,规范家庭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我市家庭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部门联合治理,市(区)县联动集中执法。初步建立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局面,促进家庭服务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道路。
二、治理范围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提供烹饪、保洁、家庭护理、孕产妇以及婴幼儿等有偿服务的各类企业。
三、治理重点
(一)对全市范围内家庭服务机构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对象台帐。
(二)会同相关部门严查欺诈服务、违法中介、无照经营、价格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企业和个体户违法用工、不诚信经营等行为。
(三)根据《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严查家庭服务机构必备的各类证件和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三)排查家庭服务机构是否落实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四)开展面向家政服务企业的宣贯工作,使广大从业单位了解标准,掌握标准,主动执行标准。
四、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8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商务执法部门根据本方案附件1对本辖区内的家庭服务机构开展摸底调查、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和建全信息档案,并于8月20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商务稽查支队。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6年8月20日——9月10日)
根据第一阶段情况,建立部门联合、市(区)县联动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同时把宣传教育、政策引导与治理工作结合,督促经营机构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突出的问题企业,坚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复查总结阶段(2016年9月10日——9月30日)
对全市家庭服务业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并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五、工作措施
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庭服务业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阶段目标,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强实地检查、抽查和分类指导。对发现的跨地区、跨部门问题,要做好协调、协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责任落空。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家庭服务业态广泛,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四)加强人员保障,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市、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抽调专业执法人员参与集中执法检查。要严格依法执行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多种媒体和载体的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同时,弘扬家庭服务领域中的典型经验、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赢得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在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认真梳理,提炼经验,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整治规范家庭服务业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