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商务发〔2020〕19号
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2020年6月15日和12月11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2320626、2320329;电子邮箱:798621252@qq.com)。
遂宁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3日
遂宁市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落实责任为先,以城市安全为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维护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重要批示的宣传教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高质量发展安全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关于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商贸领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及有关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以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各类展会、物流仓储企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0〕10号)、《遂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遂安委〔2019〕13号)各项任务,严防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发生。〔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类精准落实管控措施。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供应、商场、超市、物流仓储企业等企业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秩序科、服务业发展科分工负责〕
(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推动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领域电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压实商贸流通领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治理,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完善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领导责任清单、科(股)室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已完成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任务的地方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和省商务厅清单制管理最新模板进行完善补充,突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紧紧扭住重点商贸企业、重大风险、关键岗位,推动编制和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20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流通企业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11月底前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
(三)切实加强考核巡查。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创新安全生产巡查方式,开展2020年新一轮巡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提升巡查效果。对发现履责不到位的,强化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整治未落实的企业要商请有关执法部门严罚重处。〔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辖区商贸企业主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要切实对重要行业、领域、点位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风险台账,对风险管控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一是消防方面。主动配合属地消防、住建等部门重点防范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市场、物流仓储企业等商贸流通领域火灾风险,全面消除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风险隐患。〔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服务业发展科分工负责〕
二是燃气方面。主动配合属地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重点防范餐饮行业因设备老化、损坏或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线、瓶装液化石油气引发燃气泄漏、燃爆的安全风险。〔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负责〕
三是汛期安全方面。切实防范商贸流通领域汛期强降雨、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分工负责〕
(二)明确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一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要持续推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治理"回头看""回头查"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以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配合辖区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规范餐饮企业用气安全管理。严格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发生踩踏事故。〔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市场运行秩序科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一)充实商务安全力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一要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配备必备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二)加强专家指导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适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有条件的地区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作为常年安全生产顾问,为做好商贸领域安全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群、QQ群和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定期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监管水平。〔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四)督促指导人员密集企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为不断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能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市场、物流仓储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实际,督促指导其开展好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每个企业2020年不低于2次。〔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产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负责〕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