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
现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商贸流通体系科 杨华兵、田富安
联系电话:0825-2326878、2326879
邮箱:371409549@qq.com
遂宁市商务局
2017年7月5日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7〕7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43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遂安委〔2017〕16号)精神以及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用4个月时间(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督导落实,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列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主要内容
(一)商务部门开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落实情况。
2.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委办函发电〔2017〕50号)、《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函〔2017〕26号)、《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17〕40号)及我局印(转)发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情况,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信息传递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层层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
4.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5.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5月12日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针对省、市安办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督查和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等。
(二)流通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共性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
3.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预警情况;重点场所、高危作业项目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较大以上隐患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采购服务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1.燃气安全,要检查餐饮企业及饭店燃气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燃气企业对用户安全宣传是否到位、入户安全检查内容及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2.消防安全,对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配置到位并完好有效;同时,按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讯会议的要求,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治理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强化电器产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电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安全。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反恐怖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安全防范力度,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反恐怖防范能力,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
三、责任分工
大检查工作根据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暂行)》、《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遂商务发〔2017〕31号)成立的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责任分组检查名单(见附件1 )开展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相关企业承担大检查主体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中旬)。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完成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市商务局组织安全专门督导组,采取分片负责、暗访督导的形式,对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及其辖区商贸流通企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督)查通报。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片负责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全力督促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立足如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分析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基本经验做法,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贸流通体系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
(三)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安全执法有机结合,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到位。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跟踪复查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实现查问题、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信息交流。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信息,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将本单位的大检查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及大检查工作方案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市局商贸流通体系科;并于每周四前报大检查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报送。
(六)做好工作报告。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就本单位开展大检查的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7月15日前,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及督查工作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2017年10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局商贸流通体系科。
附件:1.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
责任分组检查名单
2.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1
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
小组及责任分组检查名单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吕佑平 局党组书记
刘建军 局长
副组长:梁 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鹏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正 局党组成员、市商务稽查支队支队长
黄小平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邱红光 调研员
邢保三 调研员
宋天喜 副调研员
周裕慈 副调研员
王 静 副调研员
各科室负责人,商务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贸流通体系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按照《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责任分组检查名单》(附后)认真履行职责,在重大节假日及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中加强对责任县(区)及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遂宁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分组检查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吕佑平、刘建军
副组长:梁琼
成 员:商贸流通体系科
督查对象:全面督导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
组 长:肖鹏飞
成 员:外经贸科
督查对象:船山区
督查企业:摩尔春天百货、君利来百货
第三组
组 长:余强
成 员:服务业发展科
督查对象:蓬溪县
督查企业:遂宁新都、德麦盛超市
第四组
组 长:邓正
成 员:市商务稽查支队
督查对象:大英县
督查企业:沃尔玛、银丰国际
第五组
组 长:周裕慈
成 员:监察室
督查对象:射洪县
督查企业:苏宁电器、永逸百货
第六组
组 长:宋天喜
成 员:办公室
督查对象:安居区
督查企业:海淇服装城、海淇家居广场
第七组
组 长:邱红光
成 员:外资促进管理科
督查对象:国开区
督查企业:万禾超市、永逸装饰城
第八组
组 长:邢保三
成 员:人事教育科
督查对象:河东新区
督查企业:万达广场、鼎盛国际
第九组
组 长:王静
成 员:市场运行秩序科
督查企业:家福来电器、美好家园
附件2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大检查情况表
单位:
| 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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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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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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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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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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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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