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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遂宁市推进餐饮品牌建设的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建议的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餐饮业发展,提升遂宁餐饮市场占有率,形成独具特色的遂宁餐饮品牌,助推遂宁“引客入遂”取得新成效。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特制定了《遂宁市推进餐饮品牌建设的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1.电子邮箱:499548652@qq.com;2.通信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4220室,遂宁市商务局(邮编:629000);3.电话:0825-2326878。

 

附件:遂宁市推进餐饮品牌建设的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推进餐饮品牌建设的扶持措施

 

为支持遂宁餐饮发展,提升遂宁餐饮市场占有率,形成独具特色的遂宁餐饮品牌,助推遂宁“引客入遂”取得新成效,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培育餐饮老字号品牌

经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遂宁市商务局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遂宁老字号”分别给予企业主体10万元/家5万元/家2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餐饮五名品牌创建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省、市开展的名菜、名厨、名店、名小吃、名宴等系列评选活动,对新获得中、省、市评选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家、5万元/家、2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三、推动餐饮品牌走出去

鼓励本地餐饮企业在市内建立生产基地、加工配送中心,以总部经济、直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市外开设餐饮门店,1年内新开门店总数达到5个以上10个以下(包含5个)的企业给予5万元/家一次性奖励;新开门店达到10个以上(包含10个)的给予1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对市外门店营业数据纳入遂宁统计系统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四、培育特色餐饮消费新场景

对属地政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重点打造、统一管理的餐饮特色街区,鼓励街区引入“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等品牌餐饮企业,打造美食名村、名街、名镇等新消费场景,对成功引入“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等品牌餐饮企业20家以上的,给予街区管理主体2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五、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全市范围内自然人、独立法人资格餐饮企业和餐饮行业社会组织和机构。

(二)同一企业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重复享受;同一奖项(评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可按高等次标准继续奖励。

(三)本政策奖励金额为100万元/年,用完即止。

(四)本政策奖补的执行期限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五)市商务局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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