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进度的督办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4-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遂宁经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招商局:
按照《遂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遂环督办函〔2019〕6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4日下发了《遂宁市商务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及责任分工》,要求对全市10家(经开区8家,河东新区2家)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场进行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时限河东新区为3月25日、经开区为4月22日。截至目前,两地既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又未报送书面报告材料。
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相关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请你们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动整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并于4月28日前将相关整改情况及佐证资料书面报送市商务局。对完成不好的我局将报市级有关部门予以问责。
遂宁市商务局
2019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