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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稽查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遂宁市商务局防汛抗旱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鹏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正 党组成员、市商务稽查支队支队长
梁 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小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王安全 外资促进管理科科长
宋世贵 商贸流通体系科科长
胥鹏程 外经贸科科长
周蜀斌 市商务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吴 健 市商务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刘 颖 办公室副主任
刘 锋 监察室副主任
王 恬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市场运行秩序科工作)
齐丽娟 副主任科员(主持服务业发展科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运行秩序科,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物资保障组、救灾安全组三个工作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由局办公室牵头,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外资促进管理科协助。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负责受灾统计汇总、情况汇报、信息报送、督查指导、机关车辆调动、资金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保障市、县(区)信息畅通。
2.物资保障组:由市场运行秩序科牵头,商贸流通体系科协助。负责市城区防汛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调配物资及时到位;协调市场供应。
3.救灾安全组:由市商务稽查支队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负责市城区防汛救灾的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工作;灾害发生后,按照局防汛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企业抗灾救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二)相关业务科室职责
市场运行秩序科负责市城区防汛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调配物资及时到位,协调市场供应,安排防汛值班,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灾情统计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救工作;商贸流通体系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社区商业和农贸市场、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及监管行业的灾情统计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救工作;服务业发展科负责物流、电商企业的灾情统计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救工作;外经贸科负责外经贸企业的灾情统计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救工作;外资促进管理科负责外资企业的灾情统计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救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储备防汛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物资
1.储备应急物资。按市防汛指挥部要求,每年5月—10月,市商务局组织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钢材50吨,水泥500吨,胶鞋1000双,雨衣1000套,元丝5吨,电筒1000只,照明灯500个,编织袋30000条,纺织布20000平方米,棉胎2000床。
2.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照市城区10万受灾人群(含船山区城区附近村社)每人每天提供1袋饼干(约250克)或其它方便食品、1根火腿肠(约80克)、0.5盒罐头(约175克)、3瓶瓶装水的日供应量,组织市内食品加工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准备至少能满足受灾群众3日以上所需基本生活物资(75吨饼干、25吨火腿肠、55吨罐头、100万瓶瓶装矿泉水或纯净水)的货源准备,保证物资充足、物价平稳、市场稳定。
(二)调运物资
按照“渠道畅通、准备充分、货源保障”的原则,将防汛及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物资储备、调运联系网络,确保一旦需要,能够调得出、用得上、能保障。物资调运按以下步骤实施:
1.接受任务:市防汛指挥部《调用物资通知单》(紧急或特殊情况下,没有调用物资通知单时,根据局领导安排先实施,但应及时补齐手续)。
2.登记并发书面通知:接受任务人请示相关领导后,通知物资保障组将需调用物资在《调用物资登记簿》进行登记,并向调用单位开具我局《调用物资通知单》。
3.采购并完善手续:由具体经办人到供货商处采购,注明质量、价格、数量,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需详细登记到《采购物资清单》上。对涉及的生活必需品和与安全或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物资同时通知质监部门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4.运送交接物资:将采购物资运达指定位置,交接给调用单位,并在《调用物资清单》上完善相关手续(一式两份)。
5.回复并归档:经办人员完成物资采购、送达任务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并将《调用物资清单》及时交回物资保障组处保存并填写完善《调用物资登记簿》。
6.核实并结算: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由物资保障组具体经办人召集涉及人员核实后按程序进行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责任制度,将工作落实到承办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和调度,加强部门、科室协调配合,保证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建立汛期值班制度
加大对全市商务系统巡查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无异常波动现象。严格按照“遂宁市商务局2016年度汛期防洪值班表”(附件)进行值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
重点检查商贸流通企业等相关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情况、防汛情况、防汛制度与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地方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等。积极组织好防汛器材和物资货源的供应工作,做好应急供应准备,确保汛期生活必需品和防汛物资不断档、不脱销。
 
附件:遂宁市商务局2016年度汛期防洪值班表
                 
 
遂宁市商务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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